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加强党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,服务全民终身学习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动高校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加强高校继续教育治理能力建设,强化办学主体责任,完善人才培养体系,规范发展网络教育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严把入口关,加强招生管理工作
1.合理确定招生规模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根据高校自身办学定位、发展规划、条件能力,合理确定网络教育招生规模。网络教育学生数将按国家规定计入各高校折合在校生规模,作为测算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之一。
2. 规范招生行为秩序。高校应当依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网络教育招生章程。严格组织入学考试,加强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的把关,择优录取,保证生源质量。严格按规定审查学生前置学历。指导和规范学习中心协助高校做好招生宣传、学生报名等工作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、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,严禁通过个人、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。
3. 严格规范招生宣传。加强招生宣传管理,不得发布模糊、虚假、违规招生信息误导学生。对于社会上冒用学校名义进行违规宣传的社会机构和个人,高校要主动发布公告,澄清事实,提醒学习者通过正规渠道咨询、报名,并采取必要措施依法维护权益、消除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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